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银行吃亏了?云南:男子银行柜台取21000元,当晚银行电话称多给1万要求退还,男子拒绝后被告上法庭,法院判了!

简言 简言释理
2024-10-08

刘冬天满脸通红,手里紧握着电话,怒吼道:“我当面点过的钱,凭什么说多给了?你们银行想钱想疯了吧!”


在云南某市,一起离奇的银行取款风波闹得沸沸扬扬。


刘冬天(化名)原本只是去银行取了笔到期的定期存款,没想到晚上突然接到银行电话,称多给了他1万元要求归还。


这一通电话,不仅打破了刘冬天平静的生活,更引发了一场旷日持久的法律纠纷,最终连法院都卷了进来。


案情回顾


2022年初的一天,刘冬天和妻子一同来到当地的一家银行网点,准备取出一笔即将到期的定期存款。这笔存款连本带利大约有21000元左右。


在银行柜台前,刘冬天向柜员出示了相关证件,要求取出全部存款。柜员核实身份后,很快就将钱准备好,递给了刘冬天四捆纸币。


刘冬天当场仔细清点了一遍,确认无误后,便心满意足地和妻子离开了银行。谁知道,这看似平常的一幕,却成了日后纠纷的导火索。


当天晚上,刘冬天突然接到了银行工作人员的电话。电话那头的人语气焦急地表示,白天办理业务时,柜员不小心多给了刘冬天1万元,希望他能尽快将多余的钱退回。


听到这个消息,刘冬天顿时懵了。他回想起自己在柜台前认真数过钱,当时银行工作人员也没有提出异议。现在突然说多给了钱,他心里满是疑惑和不信任。


“我当时就在柜台前仔细数过了,你们也没说有问题。现在过去这么久了,突然说多给我钱,谁知道是不是你们搞错了?”刘冬天坚决不同意银行的说法。


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,他们是在当天的结算中发现了这个问题,并称有监控可以证明。


但刘冬天依然不为所动,他态度强硬地表示:“我不管你们内部怎么查的,反正我离开柜台前点清楚了,现在钱都花了,不可能再退!”


双方就这个问题争执不下,谁也说服不了谁。最终,银行决定诉诸法律,将刘冬天告上了法庭。


法律分析


在一审中,银行方面提供了内部账目记录和监控视频作为证据,坚称刘冬天拿到了多余的1万元。银行律师振振有词地表示:“根据我们的内部规定和操作流程,这笔多给的钱构成了不当得利,刘冬天应当归还。”


刘冬天的辩护同样有力。他强调自己在柜台前当面清点过钱,双方当时并无异议。“如果真的多给了,为什么不当场指出?现在过去这么久了,谁知道钱是不是真的多给了?”刘冬天质疑道。


出人意料的是,一审法院采纳了银行的说法,判决刘冬天必须返还这1万元。法院认为,银行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确实多给了钱,而刘冬天获得这笔钱没有法律依据,构成不当得利。


刘冬天对这个结果非常不满,决定上诉。在二审中,法院对案件进行了更加深入的审查。


二审法官指出,银行仅凭内部规定和单方面的账目记录,并不足以证明确实多给了钱。更重要的是,刘冬天在柜台前当面清点钱款时,双方并未提出异议,这意味着当时双方对交付的金额已经达成了一致。


法院认为,在不能仅凭银行事后的单方面主张就认定刘冬天构成不当得利。二审法官强调:“银行作为专业金融机构,应当承担更高的谨慎义务。


如果真的发生了多给钱的情况,应当在交易当时就发现并指出,而不是在客户离开很久之后才提出。”


基于这些考虑,二审法院最终推翻了一审判决,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。这意味着,刘冬天不需要返还那所谓多给的1万元。


案情看法


这起案件在网上引发了热烈讨论,网友们对此纷纷发表看法。


有网友支持二审判决,认为:“银行太不负责任了,自己工作失误还要客户买单,这判决给银行提了个醒!”


也有人表示同情银行:“要是真多给了,那银行员工岂不是要自己掏腰包?这也太惨了。”


还有网友指出:“这事儿给咱们提了个醒,以后取钱一定要当面点清楚,离柜就不认账。”


这起案件闹得沸沸扬扬,不仅引发了人们对银行管理和客户权益的思考,也让大家意识到在日常金融交易中保护自己权益的重要性。


对此,您怎么看呢?


声明:本文内容根据真实事件改编,旨在以案普法,配图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删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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